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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佛教小常識」十善者

「佛教小常識」十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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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綺語,六不兩舌,七不惡口,八不慳貪,九不瞋恚,十不邪見。



此中前三名身業,中四名口業,後三名意業。業者,事也。若持而不犯,則為十善,若犯而不持,則為十惡。十惡分上中下,感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身。十善分上中下,感天人阿修羅三善道身。善因感善果,惡因感惡果,決定無疑,絲毫不錯也。殺盜淫妄,已於五戒中說。



綺語者,謂無益浮詞,華妙綺麗,談說淫欲,導人邪念等。兩舌者,謂向彼說此,向此說彼,挑唆是非,鬥構兩頭等。惡口者,謂言語麤惡,如刀如劍,發人隱惡,不避忌諱。又傷人父母,名大惡口,將來當受畜生果報,既受佛戒,切莫犯此。慳貪者,自己之財,不肯施人,名之為慳,他人之財,但欲歸我,名之為貪。瞋恚者,恨怒也,見人有得,愁憂憤怒,見人有失,悅樂慶快,及逞勢逞氣,欺侮人物等。邪見者,不信為善得福,作惡得罪,言無因果,無有後世,輕侮聖言,毀佛經教等。



然此十善,總該一切,若能遵行,無惡不斷,無善不修,恐汝等不能體察,今略舉其一二。當孝順父母,無違無逆,委曲宛轉,勸令入道,斷葷吃素,持戒念佛,求生西方,了脫生死。父母若信,善莫大焉,如決不依從,亦勿強逼,以失孝道,但於佛前,代父母懺悔罪過,斯可矣。於兄弟則盡友。於夫婦則盡敬。於子女則極力教訓,使其為良為善,切勿任意憍慣,致成匪類。於鄰里鄉黨,當和睦忍讓,為說善惡因果,使其改過遷善。於朋友則盡信。於僕使當慈愛。於公事則盡心竭力,同於私事。凡見親識,遇父言慈,遇子言孝。若做生意,當以本求利,不可以假貨哄騙於人。若以此風,化其一鄉一邑,便能消禍亂於未萌,致刑罰於無用,可謂在野盡忠,居家為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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