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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歷史] 臨朝稱制

臨朝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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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朝稱制是指古代中國、日本等東亞國家在君主制時代由皇后、皇太后或太皇太后等女性統治者代理皇帝(朝鮮、越南等國稱國王,日本稱天皇)執掌國政,如果男性代理國政,太子稱監國,其他男性稱攝政。[1]臨朝稱制由中國西漢時的呂后所開創,自有臨朝稱制以來,基本所有皇朝都有此現象,惟獨終明一代未有一位太后進行臨朝稱制,這與自太祖所制定的《皇明祖訓》有著密切的關係。




詞源


按傳統儒學和大男子主義觀點,身為女性的后妃只能待在內宮中,而不能上外朝,即所謂「男主外、女主內」,所以後妃要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當然就要「臨朝」,即「當朝處理國政」之意[2];從秦始皇開始皇帝的命令專稱「制」、「詔」,布告公文稱「誥」,后妃掌權後代理皇帝職責,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級別,所以叫「稱制」,即「行使皇帝權力」之意[3];兩者合稱,即臨朝稱制,該詞在正史中最早出現於班固的《漢書·高後紀》:「惠帝崩,太子立為皇帝,年幼,太后臨朝稱制,大赦天下。」






所謂的"稱制",應該不只是行使皇帝權力之意。雖然女主臨朝、親裁政事,但在發佈命令的時候,並不是直接使用懿旨,而仍是以幼帝的名義,用制書的形式頒行天下。






這麼做的用意有兩點,第一:即使皇帝年幼,仍然不能剝奪其在位的事實。所以太后只能代表幼主的意志,代行職權,而不能取代他而逕自下達命令。第二:為避免將來皇帝成年親政後,太后會以懿旨干預政務。所以太后只能以皇帝的名義發佈詔書,以杜絕將來產生皇權二元化的流弊。 女主"臨朝",卻以幼帝名義"稱制"的原則,一直到清末的慈禧太后依然遵行不替。 若是皇后代夫行政,也只是皇帝本身的特許與縱容。不管皇后的權力有多大(例如武則天),其身份也不過是皇帝的助手或秘書,不能算是取代皇帝執政,所以詔書仍算是皇帝本人意志的體現。因此,皇后即使"臨朝",也不能算是"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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