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短文分享] 【轉載】勿以貌取人

【轉載】勿以貌取人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銀月天問 您是第708個瀏覽者
勿以貌取人


清朝末年,有位名叫鮑超的將軍,是曾國藩麾下的一員猛將。他不識之無,會寫的字不多。有一次,他遭到敵人圍困,緊急作書向曾氏求援。信紙上只有一個 「鮑」字,外加幾道圈圈。別人看不懂這張天,曾國藩卻一看就明白了,立刻給他調了救兵去解圍。

太平軍平定之後,鮑將軍駐節武昌。可是不久又因為南方再生匪患,於是奉朝廷之命前往禁剿。再出師之前,省城的官員為他在著名的黃鶴樓設宴餞行。

酒過三巡之後,文官想窘一窘這員武將。於是有人出面提議道:「為了祝賀鮑大人旗開得勝,咱們賓主應當唱和一番。」

鮑超也不掃人之興,欣然表示同意。他走到窗前,憑欄俯視,看到黃鶴樓後面的呂祖閣,便道「呂祖閣裡有呂祖的睡像,我就以此為題吧。」大家一邊附和贊同,一邊心中暗自發笑,想他將如何地出乖露醜。

鮑超念出第一句:「呂祖睡得好」。大員們一聽,即露出鄙夷之色。「一睡百事了。」大員們禁不住冷笑。「我想學你睡」,大員們哄堂大笑。鮑超仍面不改色,等大家都笑完了,他道出最後一句「狼煙無人掃」。眾人聽罷,面面相覷,沒有人出聲了。

我們很容易以貌取人,憑外表就給人下判斷、做分類。比如我們會認為當老師的人,應當是如何如何的;作醫生的人,應該是怎樣怎樣的。但這往往是出於一種「刻板印象」的認知,就是依照某些標準,將某些人劃分為一類,而且認定此類的人,必定具有某些特性。如若不然,有違我們的認知,難以歸類的話,反而覺得此人乃屬「異類」也。

這種簡單的判斷法,一定是會出差錯的。美國有一位著名的刑事學家藍波索,曾經就這個題目做過一次實驗。他蒐集了許多照片,照片中的人物有神職人員、神學家、哲學家、慈善家以及政治家,也就是被我們歸類為「好人」的人。然後它將這些照片摻和在殺人犯、虐待狂者、流氓惡棍和竊賊盜匪,也就是被我們當成「壞人」的照片中。接著他請一些有經驗的法官、檢察官、法醫、心理學家和警察,挑出誰是犯人。

結果這些最有識人之明的人,他們的判斷都不準確,頗令人失望。因為行為良好的人,被挑出來的數目竟和作姦犯科的罪犯一樣多。

看錯人的事情連孔夫子也犯過。他說「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子羽是澹台滅明,為孔子弟子,相貌不揚。老夫子都曾如此,我們更是難免了。 唯有耶穌基督能真正看清我們每一個人,認識我們每一個人。比如祂說,有些經師和法利塞人像粉刷過的白色墳墓,外表好看但是內心卻是腐朽的。「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好像用石灰刷白的墳墓,外表看來倒華麗,裡面卻滿是死者的骨骸和各樣的污穢。同樣,你們外面叫人看來倒像義人,你們裡面卻滿是虛偽和不法。」(瑪廿三27∼28)

誰能有這樣的「法眼」呢?所以我們「不要因人美麗便讚美他,也不要因一個人的外表而輕視他。飛蟲中蜜蜂是微小的,但牠的產品卻是最甘飴的。」(德十一2∼3)

我們也不要像雅各伯說的那樣行事待人,「如果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的衣服進入你們的會堂。同時,一個衣服骯髒的窮人也進來。你們就專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且對他說:『請坐在這邊好位上』,而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說:『坐在我的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自己立定區別而按偏邪的心思判斷人嗎?」(雅一2∼4)

雖然說,人過四十之後就要為自己的相貌負責了。但是邪惡是被人小心地窩藏在內心裡,並不完全表現在外貌上,所以我們不能只憑外貌來判斷人。同樣的,我們不是也不願意,別人單靠我們的外表就給我們貼標籤嗎?(成文)

TOP

發新話題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4-25 13:26

Powered by Discuz! 6.0.0Licensed © 2001-2014 Comsenz Inc.
頁面執行時間 0.037524 秒, 數據庫查詢 6 次, Gzip 啟用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夜玥論壇ק - Archiver - WAP
論壇聲明
本站提供網上自由討論之用,所有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站立場,並與本站無關,本站不會對其內容負上任何責任。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權,請立即聯絡我們,我們將立刻從網站上刪除,並向所有持版權者致最深切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