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人歐德里(J.Eitel) 在其一八九五年所著《歐西於中土》
(Europe in China) 一書中說:『一月二十日簽署了《穿鼻草約》
。』美國人馬士(H.B.Morse〉在其一九一○年所著《中華帝國對外
關係史》(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
)第一卷中,再敘述義律的公告時,亦使用『義律和琦善簽署協定(
一月二十日)割讓香港』作為標題。受他們的影響,後來不少學者將
義律的公告稱為《穿鼻草約》或《穿鼻條約》,認為一八四一年一月
簽署過割讓香港島的條約。但事實上,到一月二十六日英軍強佔香港
島為止,中英雙方並未簽署過任何條約。此後,義律和琦善關於香港
島的交涉仍在繼續進行。義律和琦善舉行過兩次回談。一次在一八四
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及英軍強佔香港島後的第二天,地點是珠江口內
的獅子洋蓮花山。一次在二月十日,地點是蛇頭灣。兩次會談皆無結
果。英國學者安德葛(G..B.Endacott) 在《香港史》一書中也曾指
出:所謂《穿鼻草約》,『事實上從未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