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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西方歷史] 航海法案 [打印本頁]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1 14:18     標題: 航海法案

航海法案(The Navigation Acts)又譯作航海條例,是指1651年10月,克倫威爾領導的英吉利共和國議會通過了第一個保護英國本土航海貿易壟斷的法案,以後該法案不斷修改完善,為此還引發了與海上強國荷蘭的戰爭(見英荷戰爭)。




但是航海條例也限制了英國殖民地經濟的發展,最後且成為美國獨立戰爭的發生背景之一。(*美國獨立戰爭的主要原因是法國-印第安戰爭[1754-1763]後期的美殖民地因當時經濟和英國對其施展政治壓力而產生的後果)。



航海條約在1663,1673,1696被更改。原因是當時的英國政府想進一步防止非法商人向外(非英國本土的國家)出售未經加工的貨物(當時是違反了"航海條例")。





航海法案的主要內容

1.只有英國或其殖民地所擁有、製造的船隻可以運裝英國殖民地的貨物。

2.政府指定某些殖民地產品只准許販運到英國本土或其他英國殖民地,包括如煙草、糖、棉花、靛青、毛皮等。

3.其他國家的製造產品,必須經由英國本土,而不能直接運銷殖民地,

4.限制殖民地生產與英國本土競爭的產品,如紡織品等。





航海法案的影響和廢除


航海法案訂立的目的,在於保障英國本土的產業發展,並排除其他歐洲國家尤其是荷蘭在貿易上的競爭,這是當時重商主義思想下的產物,也對於英國當時的經濟。但這樣的限制對殖民地的人民來說,不管在購買商品或販賣產品上的十分不便,因此造成各殖民地,尤其英國北美殖民地人民對此感到不滿,成為美國獨立戰爭的原因之一。




到了十九世紀,英國在工業革命之後,逐漸採行自由貿易政策,因此在1849年廢除大部分航海法案,至1854年,所有的航海貿易的限制完全廢除。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1 14:55

只能說當時強國把殖民地當成補給地,

不斷剝削殖民地,民怨積太久終於爆發。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2 22:54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2 篇文章

QOO---


所有的經濟貿易都應該自由發展的....國家如果干預太多反而會失去競爭力的.

但有些條約是有其必要性的....可以保障投資國(者)的基本權力.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3 15:08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3 篇文章

也是,印象中經濟學好像是分成市場自由和政府干預,

應該沒記錯吧?

政府適時干預非常重要的,因為政府具有公信力。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3 22:07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4 篇文章

都是合在一起的......

說是市場自由......但太過自由,造成的後果還是要由政府來買單.

所以政府是一方面說給予市場自由.....但又一方面伸手進去干預.

央行就是採用這種方式呢.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4 10:02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5 篇文章

也是,像美國雷曼兄弟惡性倒閉,

錢已經捲走了,留下空殼子讓政府買單收拾,

還是折衷比較好,只是兩者間要取得平衡也很難。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4 22:19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6 篇文章

是呀?!

就像是這次要開放美國牛肉進口.....

因為美國是拿這個當作採購軍事案條件.

政治和經濟如何分得開呢...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5 13:34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7 篇文章

政經應該永遠都分不開的,

像很多都是政商連姻,各取所需,互相利用,

而且政府不只這次受山姆大叔的控制,

說難聽點賣的武器有一點點是.........

唉~~沒辦法,小國就是這樣要依附大國而生存~~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6 14:13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8 篇文章

像我們這樣的小國....確實要看強國的臉色.

還要拿錢作外交巴結他們.......真得有夠....

還是別說得太明白了.....((我們自己大概了解彼此的意思就好了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7 13:18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9 篇文章

對阿,只能說小國在強權之下不得不低頭,

這就是小國的悲哀,但是說真的其實不用這麼那樣,

反而只會越來越............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7 17:34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10 篇文章

真是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呢.

只能說我們沒有本錢跟這些強國談條件呢.

又只能讓人隨意擺佈而已呢........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8 12:22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11 篇文章

對阿,達爾文的物競天擇論就非常明明白白的告訴我們,

恩,因為不論經濟、軍備任何方面上都被壓制,

而且真的太弱了,所以真的好像越說越無奈的感覺?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8 17:56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12 篇文章

只能接受事實了...

我們是小國....所以這樣也是沒辦法的事呢.

反正只要經濟弄好一點就算了吧!!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8 23:36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13 篇文章

對阿,經濟好就萬事皆興阿,

可是在這麼不經氣阿,好像也很難父經濟復甦。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9 22:51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14 篇文章

今年開始各國的經濟會慢慢的有起色了.

別這麼絕望哦!!


看看股市一片紅通通,就可以知道其一二了.


今年絕對不會比去年慘的.....放心吧~~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12 20:13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15 篇文章

股市和匯市差好多喔,

我想經濟面的指數應該還是看匯率比較準?

但願如此,而且好像有一個經貿協定?(名字太長忘記了?)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13 22:51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16 篇文章

看滙市並不一定準哦!!


現在外資的熱錢都大量擁入滙市抄作( 賺取滙差),所以央行最近已經下達最後警告.


如果外資再不把錢投入股市,就請離開台灣.


因為央行絕對必需要守住新台幣31多的關卡,否則以我們這樣的出口以主的國家是無法平衡匯差所帶來的損失.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1-14 11:56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17 篇文章

是因為外資藉此吵匯影響臺幣的匯差,

造成我們出口太貴,乏人問津嗎?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1-14 17:46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18 篇文章

如果就以外資而言的話......只是想要賺取滙差而已.


但這樣一來就會造成新台幣升值....對出口業就是沉重的壓力了呢.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2-4 10:20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19 篇文章

也是,不利出口,

反而利於進口讓外資賺兩次匯差,

感覺這樣一來經濟就被外資掌控住,

難怪央行之前請一些銀行喝咖啡談。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2-4 16:32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20 篇文章

央行其實就是要必免外資抄做滙市......和穏定新台幣.為最主要的功能呢


沒有必要讓外來的熱錢,來輕易賺走新台幣.......卻苦了我們自己的貿易商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2-5 10:40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21 篇文章

恩,也是,央行的任務就是穩定新台幣,

話說ECFA協定,是要讓外資來台投資,促進經濟,

雖說有關稅減免,利於出口貿易,但是相對也利於進口貿易,

那這樣匯率會不會更亂?可能我想太多了?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2-5 16:07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22 篇文章

那我就來先解釋一下ECFA 的目地......和主要內容吧!!


目的:

簡單來說,ECFA是要讓台灣商品免關稅進入中國市場,擴大產品在中國市場占有率,

同時台灣也必須提高免關稅商品的比例,並大幅開放市場給中國.



ECFA內容為何?

1. 適用範圍:兩岸

2. 簽署者:台灣與中國協商共同決定

3. 簽署方式:採用「架構協議」,截至2009年8月還未與中國就協議「細節」洽談。

後續實質內容才要經由談判逐步完成。

4. 簽署內容:可能包括商品貿易(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服務貿易、投資保障、

智慧財產權、防衛措施、經濟合作,以及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





簡單來說簽訂後跟我們比較有關係的只有3件事而已.


1. 對少數產業有利,對特定產業卻無益.---整體來說,受惠較大的產業為:機械業、化學塑膠橡膠業、紡織業、鋼鐵業,以及石油煤製品業。受負面影響較深產業為:電機電子產品業、運輸工具業、木材製品業



2 吸引外人直接投資來台----中經院報告顯示,台灣藉此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能提高優勢,成為跨國企業進駐地點。國家政策發展基金會科技經濟組召集人林祖嘉也指出,台灣現階段國內投資嚴重不足時,利用此機會可吸引外資流入。


3. 薪資增加與失業率問題----遠景基金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指出,兩岸經貿自由化推估可使台灣GDP增加1.83個百分點,約發放消費券三倍效益。




到目前為止,都只是紙上談兵而已呢.....

[ 本帖最後由 雷倩倩 於 2010-2-5 16:11 編輯 ]
作者: qoomnly    時間: 2010-2-24 15:50     標題: 回應 雷倩倩 第 23 篇文章

也是,畢竟還沒有真正簽署協定,

感覺好像有點複雜,

謝謝倩的解說。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0-2-25 13:40     標題: 回應 qoomnly 第 24 篇文章

qoo----只要注意跟我們有關的最後那三件事就行了.


因為是跟我們錢錢有關係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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